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巴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巴中日报日期:2016-04-21 10:26阅读量:484

陈延荣参加检查

4月18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带领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南江县、通江县、巴州区、平昌县,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南江县正直镇长滩村、通江县民胜镇方山村、巴州区水宁寺镇龙台村、平昌县青凤镇枫香村,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方式对我市产业发展、新居建设、群众增收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随机抽查了4个贫困村的精准脱贫工作进展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检查组指出,扶贫开发工作是四川头号民生工程,《条例》的实施,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有力推进了全省扶贫开发进程。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全面深入了解《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更好地督促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凝聚扶贫攻坚力量,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法制保障。巴中是全国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加快发展就是最大的扶贫。检查组希望,巴中要紧紧抓住“十三五”经济发展机遇和中央支持革命老区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机遇,全力实施省委脱贫攻坚战略,持续深入推进《条例》贯彻落实,立足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精准见效,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做到扶智育人、产业富民、制度兜底、能人带动,着力在盘活资源上、在改善基础条件上、在通过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上实现攻坚突破,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决胜战。

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副主任黄智刚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全国、范申华及秘书长黄鹏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