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科级干部任职备案管理

来源:巴中日报日期:2015-09-18 09:30阅读量:1291

 近期,我市出台了《巴中市乡科级(七、八级职员)干部任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坚持把任职备案管理作为监督市直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七、八级职员)和县(区)选拔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利器。

统一标尺规范备案管理。《办法》对备案审核的责任主体、备案时间、备案程序、备案内容均作出了刚性规定,制作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乡科级公务员(七级职员)以下职务任免备案审核材料模板,对备案材料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选人用人。

“四审四看”严格备案把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备案审核时严格把关,实行“四审四看”,即:审资格条件,看选任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选任程序,看选拔任用的程序是否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选人用人“1+5”选人用人制度;审领导职数,看是否严格按编委核定的领导职数选配干部,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和低职高配的现象;审备案材料,看备案材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健全制度严肃备案追责。《办法》对备案审查作出了明确的纪律规定和责任追究,对在备案审查中把关不严,造成失察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经审查发现的备案表及相关材料虚假不实、任职资格不具备、任用程序不符合规定、超职数任用以及擅自增设职位或提高职级待遇、按照规定应事先报告却没有报告等7类情况,予以纠正,宣布任用无效,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自《办法》实施以来,纠正干部任免事项3起,涉及干部1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