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来源:南江县委党史研究室日期:2024-03-06 09:14阅读量:108

3月4日,巴中市南江县委常委会召开十四届第七十一次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党中央把党史学习教育提升到制度层面进行明确要求,凸显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条例》为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推动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责任担当,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要求,形成学党史、知党史、用党史的高度自觉。二要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常态化、多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融入重大主题宣传、党员干部培训、理论知识讲座,并结合南江红色教育资源,加强对象化、分众化宣传宣讲,推动《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要体现成效。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系统思维,做实学用结合,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县委中心工作、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和谐稳定大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整体贯通,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