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全市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史志网日期:2014-06-11 10:51阅读量:1028

    

黄昌明作省委《意见》宣讲解读 李刚作表态讲话 周喜安主持 陈延荣李树海何平出席

    6月10日,全市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议召开。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黄昌明到会作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宣讲解读并提出工作要求,市委书记李刚作表态讲话并安排下步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喜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市政协主席李树海、市委副书记何平出席会议。

    黄昌明在宣讲解读中指出,近日,省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这是我省第一个系统规范“两个责任”的文件,顺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体现了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彰显了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落实“两个责任”是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根本要求,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对反腐败理念思路的重大创新,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生动体现。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黄昌明在李刚陪同下,在市法纪教育基地调研
 

    黄昌明从《意见》的总体考虑、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落实“两个责任”的载体四个方面全面宣讲解读了《意见》的主要内容,要求全面把握《意见》的核心要义,切实担负“两个责任”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狠抓作风建设,以正风肃纪为突破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多管齐下,强化案件查处,以正风肃纪的实际行动检验“两个责任”的落实成效。要扎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巩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的观念;坚守责任担当,强化履职尽责;坚持廉洁从政,强化示范表率。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要求,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李刚在作表态讲话中指出,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非常重要、非常及时,为全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体现了省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黄昌明厅长的讲话既从理论上深刻阐释、又从实践上精准指导,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我们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巴中追赶跨越发展的重要指导和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李刚表示,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教育监管到位、严格追责到位、支持纪委工作到位。要切实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抓组织领导,着力构建责任体系;抓用人导向,突出选好用好干部;抓源头防范,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抓案件查处,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抓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考核追究。要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强化问题导向,大力纠正“四风”,突出建章立制。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坚守“做阳光人、办阳光事”的廉政承诺,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规定。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自觉做好严于律已、廉洁从政的表率,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进一步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

    周喜安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守责任担当,强力正风肃纪,切实当好表率,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

    会前,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黄昌明就落实“两个责任”分别与李刚、周喜安、罗冬灵进行了约谈,并与李刚和罗冬灵分别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承诺书。黄昌明还前往市法纪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调研。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直部门党组(党委)、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纪委书记,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