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决定

来源:史志网日期:2014-04-17 17:12阅读量:1088

    

(2014年4月3日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中共巴中市委三届八次全体会议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1.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总揽,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巴中实际、体现巴中特色、具有时代特征的全面深化改革之路,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为巴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到2015年,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以绿色生态经济为特色、以“三区同建”为抓手的秦巴山片区和川东北经济区重要的增长极,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推动巴中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3.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突出问题导向,把巴中阶段性特征与上级总体部署有机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战略性目标与现实性任务有机结合,顶层设计与自觉探索有机结合,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前瞻性、可持续性,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强化责任意识,突出纪律约束,坚守法制底线,务求改革实效,不断开创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新局面。

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建立健全激励创业机制。启动实施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创新创业主体培育方式,鼓励和支持巴中籍在外企业家、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及其他人员回乡创业,支持和引导城乡劳动者不拘形式、不限规模自主创业,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一律不受出资额限制。实施“提升创业能力专项行动”,积极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支持等服务。建立扶持创业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政策,建立青年创业基金,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探索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贴息贷款联动机制,逐步提高贷款额度。完善土地保障机制,对符合单独供地的创业项目,实行土地出让弹性年期制或土地年租制,鼓励使用闲置土地、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对使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兴办农业产业项目的,按设施农业用地办理有关手续。探索建立精准扶持机制,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成长性和带动力强的新创立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动态管理。对有突出贡献的创业人士进行年度评选表彰,形成崇尚创业、尊重财富的社会氛围。

    5.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力促进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作、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健康等领域。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财政、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扶持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行业商会,建立金融机构向商会授信、商会企业互相担保、企业通过商会获得贷款的融资机制。

    6.加强国资经营管理。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由管资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积极推动国有资产打包上市,实现资产证券化。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业绩考核挂钩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加快建设现代市场体系

    7.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强化市场规则意识,按照市场规则公平竞争。改革工商登记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放宽名称、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先照后证”。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企业资信、个人信用、行业诚信数据库,构建统一高效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整合工商、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等监管资源,建立市场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将品牌争创、地标申报、质量奖评定等相关活动逐渐交由行业协会管理。

    8.建立健全要素配置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改革。建立健全重点产业生产要素保障机制,切实降低企业要素使用成本。推进工业用地弹性管理制度改革,新增工业用地重点投向投资强度大、附加价值高、带动能力强的企业或产业。建立低效用地退出并向高效用地产业项目流入机制。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挂钩指标向重点行业、产业、企业倾斜。探索完善农村废弃宅基地复垦指标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农业倾斜机制。探索完善工矿废弃地再利用机制,重点向商贸、仓储、冷链物流、技术研发、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等新兴业态倾斜。对生产流通、技术研发、教育卫生、文化创意等产业或企业引进的知名专家、高职称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等,建立政府奖励制度。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为本地重点产业发展培养和输送人才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吸引在外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大学生等回流市内重点产业、行业的激励机制。建立项目资金、融资贷款整合机制,资金重点投向优势企业、支柱产业。进一步健全能源、运力等保障要素的统筹调度机制,优先保障重点行业、产业、企业。

    9.加快金融创新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组建包含担保、小贷、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加快推进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大力推动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组织、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仓储、典当等融资机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风险投资、金融租赁、资本市场、产权交易、保险等非银行融资的作用。加快发展法律、会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探索组建城镇化建设基金、农业风投基金等发展基金。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拓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范围,开展以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我市农村产权融资工作。丰富“巴山新居贷”产品内容,在秦巴山片区中心城市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和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创新金融服务。建立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深化金融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深化驻巴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金融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强化市、县政府对新型金融组织监管职责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处置责任。

    10.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做大做活投融资平台。创新国有资产盘活机制,以国有资产为依托,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战略合作者,做大做强市域投融资平台。鼓励市外各类投融资机构来巴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投融资业务。

    创新融资模式。重组整合各类资产,做实做优融资项目,提升融资能力,大力推动债券发行,试点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积极推进企业场外市场挂牌融资和上市融资。建立企业融资激励机制。

    深化投资体制机制改革。确立企业和个人投资主体地位,除国家明确规定外,一律由企业和个人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设立政府专项引导资金,鼓励企业向产业上下游延伸投资,形成产业链,培育产业体系。建立鼓励投资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扶持机制。

四、完善统筹城乡的体制机制

    1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放活经营权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林权等确权颁证。

    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积极鼓励产权评估、抵押担保等社会中介组织为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提供配套服务。制定各类农村产权指导价格目录,加快形成农村产权市场化定价机制。

    进一步探索创新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模式,积极试点推行先股后转、产权信托、股份合作、土地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入股分红+保底分红+利润分红”等分配机制。探索农村宅基地跨集体经济组织转换、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林地和农民承包地及其附着物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风险防范和保障制度,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担保基金。

    12.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经营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林、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本地种养大户、加工能手、返乡能人创办企业法人制家庭农(林、牧)场,引导农民合作社自愿组建联合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社会化服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支持农业技术入股,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创办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队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职业经理人。

    完善扶持现代农业发展机制。整合涉农资金,改革农业补贴制度,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发项目申报和实施,推动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建立财政对“双百”工程、特色种养基地、名优特新产品的补贴机制。

    13.完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机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多规合一”。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制、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城乡管理,完善“四级城镇体系”规划,深化“一城两翼三副五廊”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机制。打破行政界限,建立协调机制,用市场手段和方法推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建立新区、园区、社区“三区同建”推进机制,强化新区、园区产城相融,社会管理、规划管理同步。

    推进城镇建设和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创新旧城改造推进机制,探索以群众为主体的开发模式。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对不能落户的常住进城务工人员等外来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享受市民待遇,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完善提升“巴山新居”建设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产业向规模经营聚集、土地和山林向专业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聚集、有条件的农民向中心村和聚居点适度聚集,按照新建、改造、保护三种类型建设“巴山新居”,积极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进一步健全“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建设机制,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农村资源、农民资产积极投入“巴山新居”建设,探索新农村建设项目投入预算管理办法。坚持产业优先、产村相融,深化新居建设、种养加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互促共进机制。探索完善农村廉租房建设管理机制,让农村特困群众共享新村建设成果。创新和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公共管理、居民自治机制。

    15.创新全域扶贫机制。坚持“统筹城乡、成片推进、精准实施、全域扶贫",深化新居建设、乡村道路、产业培育、公共服务、农民技能培训、生态建设“六大扶贫工程”推进机制。完善贫困区域和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测管理,逐村逐户确定扶贫目标、脱帽时间表和制定帮扶措施。通过产权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带动和帮助贫困户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增加财产性收入和劳动收入,催生内生动力。加大农村低保、大病帮扶、教育救助、阳光培训等政策有效衔接,统筹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深化部门对口帮扶机制,建立社会组织、企业、爱心人士等参与扶贫的激励机制。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区),落实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区)”制度。坚持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改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金融支持扶贫工作机制,探索利用“存款质押、农户联保、村社共保、平台公司统保、政府风险补偿“等方式的风险防范措施,扶持农村扶贫互助社发展,拓宽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融资渠道。

五、深化对外开放合作

    16.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完善以园区、县区为主体的招商引资机制。创新承接重大产业转移方式,突出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统筹全市产业布局,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调配及利益分配机制,加快发展市内“飞地工业”项目,探索发展市外“飞地工业”模式。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完善项目评估机制、重大引资项目推进机制和奖励激励制度。强化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达产全程服务机制和项目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招引落户企业尽快投产达产奖励机制。

    17.创新开放合作机制。积极探索与成渝西及友好城市在经贸、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人才等领域交流合作的新途径,健全同汉中、十堰等秦巴山片区中心城市及川东北友邻城市在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扶贫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机制,深化同川陕苏区其它地区在向上争取政策支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等方面的合作机制。探索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外派劳务、引资回流等制度。完善促进巴中特色产品提升品牌、拓展市场的机制。

六、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

    18.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对研发方向、技术路线选择、技术要素价格等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立企业购买科技成果、专利或吸纳科技成果、专利入股的激励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以山地特色产业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新型研发平台。加快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加快发展网上技术市场,完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

    19.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积极推进科研关键岗位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以科研能力、创新成果为导向的科技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和评价体系。探索推进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化力量设奖。试点推进企业股权激励、专项产品利润分成、项目承包责任制等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

    七、着力建设法治、创新、服务、效能、廉洁型政府

    20.优化政府职能。明确各级政府权责边界,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探索职能下延、权力下移、力量下沉长效机制,扩大扩权强镇改革试点范围,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公共财政管理等权限,提升乡镇政府统筹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乡镇内生发展能力。

    加快现代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规范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完善税收征管保障机制,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支出管理制度。优化支出结构,增量资金优先用于民生投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柱产业发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业领域,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化解机制。

    21.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合理调整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将编制资源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公开公示,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审批权,由县(区)或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优化部门间审批流程,减少部门内审批程序,全面推行“一站式”审批、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审批。探索实行行政审批代理、代办制。建立健全行政受理事项公示制、未核准事项公告制、限期回复制、审批监督制和责任追究制。

    八、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23.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行政效能的监督,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探索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定期听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报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建立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24.积极发展协商民主。加快协商民主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把重大事项协商纳入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党派直接向同级中共党委提出建议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更加活跃有序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发挥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

    25.深化基层民主建设。坚持村(居)民“三不三议三自主”的自治机制,不办群众不愿意、不满意、不受益的事,所办事项由村(居)民提议、村(居)委会审议、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实现群众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监督,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完善基层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建好村(居)委阵地,健全村(居)委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机构,保障村(居)组织正常运转经费预算,建立基层组织抓发展、促和谐、保稳定的长效机制。设立民意收集分析信息平台,建立重大事项听证公示通报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九、推进法治巴中建设

    26.推进依法执政。改进党委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完善党委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党委决策权限,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查作为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健全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决策咨询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27.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与提升行政效能并重,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整合行政复议资源。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制度,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

    28.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认真执行地方法院、检察院权力运行新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扩大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取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推进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29.建立社会法治良序。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建立全民普法责任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十、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30.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探索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本单位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制度,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深化“三公”经费和其他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信息公开、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试行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市、县(区)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31.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构建反腐倡廉新格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强化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实行“一案双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在责任制考核中的作用。

    制定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实施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部署,实现“分类派、全覆盖、统一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推进中央、省驻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使用力度。

十一、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32.健全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进一步理顺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体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新兴媒体运用和管理,加强网络宣传和管理,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33.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积极培育具有规模优势的文化企业、产业、园区,大力支持国有文化单位推进企业化改革、兼并重组,组建市级文化、传媒、旅游集团。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快文化产业与工业、农业、旅游、信息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以及文化要素市场建设。

    34.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分类分层推进覆盖城乡的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完善建、管、用长效机制。用好文化发展资金,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中小微文化企业、民营院团,鼓励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十二、创新社会事业发展机制

    35.加快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学校校点规划布局,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优先发展教育,解决“择校热”“超大班”问题。建立边远农村学校教师待遇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学生教育关爱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教师素养和教育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法治教育进课堂,强化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探索建立校长和教师城乡间、校际间轮岗交流机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制度,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四级职教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集团办学,完善职业教育服务巴中经济社会发展的激励机制。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深化中考制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人才成长通道。保证教育投入的增长机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兴办教育。

    3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市、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大病保险及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为兜底的多层次全民医保体系,持续提高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理顺乡镇医保管理经办体制。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激励引导卫生人才到基层,建立城乡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和医疗卫生契约式服务关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以取消药品加成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医德医风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与医院评级、医生晋级挂钩的制度。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医生多点执业。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调整政策。

    37.健全促进就业机制。加快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制度,建立健全各级财政促进就业投入的正常增长机制,扩大城乡就业规模。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重点群众充分就业。完善职业培训多方投入和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构建多层次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启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技师培训项目、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项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等。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探索建立劳动合同备案与社保办理、就业资金使用等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健全涉劳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38.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全民社保登记制度,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财政投入机制,完善社会保障预决算制度。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和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适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社会化养老,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主导的养老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统筹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完善城镇住房保障机制,创新公租房、安置房建设管理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妇女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十三、完善社会治理机制

39.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贤达为补充的城乡基层社会共治体系。积极探索城市社区管理改革,优化社区布局,推行扁平化服务、网格化管理模式,下沉服务力量,加快建立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40.构建公共安全体系。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巴中建设。完善覆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建立可追溯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追究惩戒体制、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构建特殊人群监测、预警、救治、帮扶、服务、管理制度框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41.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实施诉访分离,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公开终结制度,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落实领导接访包案和信访积案化解责任制,坚持诉求合法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确属困难的帮扶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重点问责、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

十四、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42.建立健全更为严格的生态保护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生态带际连接提升工程建设,构建科学有效的生态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污染治理全防全控机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落实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严格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激励和补偿等机制。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

    43.创新生态资源利用机制。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经济建设一体发展,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探索后发赶超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路子,建设“生态巴中、美丽家园”。科学编制并实施巴中生态经济发展规划,鼓励发展绿色食品加工、林业及林下经济、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等产业。健全完善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对资源环境合理定价,并实行有偿使用。建立资源环境产权规则,推动资源环境产权通过市场进行流转、重组和优化。探索发展节能环保市场,积极推进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

    十五、充分发挥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核心作用

    44.建立健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落实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下主动推动各项改革。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改革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办落实。各专项小组要按照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目标制定年度改革计划及专项改革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具体推动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各项改革。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改革项目,制定本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县(区)党委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本地各项改革工作。按照先行先试、由易到难、由简到繁、把握节奏、突出实效的原则,鼓励各地积极大胆推进各类改革试点。建立改革工作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45.强化组织人才保障。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在改革实践中选拔培养一批“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任中的权重和在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完善非定向推荐领导干部、全委会推荐重要领导干部等办法,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继续坚持“三个一线”锻炼选拔干部机制,大力充实配备熟悉经济、金融、工业、城市规划管理、科技等方面的干部。改进和完善政绩考核制度,建立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差异化分类考核体系、综合考评体系。

    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加大从优秀村(居)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遴选考录乡镇公务员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农村(社区)党建综合服务体建设,积极发展和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基层干部报酬待遇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安心干事创业。

    46.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最广泛地凝聚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推动改革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基层改革的实践探索,加强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氛围。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打开“心门”,不断解放思想,脚踏实地,敢于争先、敢于碰硬、敢于破难,以“三个超常“的勇气和决心,奋力开创我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