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提出

来源: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日期:2021-05-18 08:50阅读量:595

面对国内国外复杂的新情况,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深入思考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提出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也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整和完善,不断得到解决。这一论断第一次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也为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他还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矛盾。前者需要用强制的、专政的方法去解决,后者只能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去解决。他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升到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高度,强调:“ 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毛泽东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形成一套系统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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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学习教育专栏(第5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