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来源: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日期:2021-05-13 08:36阅读量:668

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随着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宣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途径实现的。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分阶段,因地制宜,由低到高、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地进行。到1956年底,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也基本完成,全国基本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

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创造了一系列适合中国特点的由初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形式, 使个体农民、手工业者和私营工商业者能够循序渐进地改变旧的生产方式。尤其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创造了不由国家付出大批赎金,而是在相当一段时期让资本家继续从企业分得一部分红利和股息的“赎买”办法,不仅有利于资本家接受改造,而且能继续发挥私营工商业在扩大生产、搞活流通、维持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党争取到大多数民族资本家对社会主义改造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从而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列宁曾经设想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独创性经验,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但在改造的后期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 改变过快,以及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经济成分上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尽管如此,社会主义改造作为一场前所未有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是在保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拥护的情况下完成的,其成就和影响是伟大而深远的。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都已确立。至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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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学习教育专栏(第5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