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审定通过《通江年鉴(2017)》

来源:通江县地方志办日期:2018-01-04 09:16阅读量:992

1月3日,通江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48次常务会议专题审定并通过《通江年鉴(2017)》(送审稿)。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军要求:一要依法治志,服务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通江年鉴》是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地方志办公室实施编纂的综合性、公报性年刊,是资政、存史、育人历史性存档资料,每年出版1卷。二要依法修志,以启未来。《通江年鉴》以服务县委、县政府建设“绿色耳乡·红色通江”奋斗目标,全方位地准确提供更多更新的县情信息为编辑宗旨,翔实、全面、系统地反映上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新发展,为县委、县政府及县内各级各部门进行科学决策和制定发展规划,以及县内外各界人士了解、认识、研究通江提供参考依据,也是通江对外形象的一个重要展示平台窗口,为通江旅游强县、老区建设、文化强县提供智慧支持。三要依法用志,资政育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读志用志与资政服务有机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挖掘、开发、利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情资料,全身心投入新时代通江经济社会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