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速度快措施实

来源:史志网日期:2015-03-17 15:40阅读量:693

    

   近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平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蒲开文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阙作强分别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抓文件学习。县委县政府把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志工作的意见》纳入依法治县目标工作范围,统筹安排部署,强化依法修志。二是抓问题查找。按照《意见》要求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在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方面与新形势下地方志事业发展存在的差距。三是抓整改提高。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平昌地方志事业发展,《平昌年鉴》要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县方志馆、方志学会要充分发挥好研究、收藏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挖掘抢救地方文化资源,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四是抓保障到位。县委县政府就贯彻落实《意见》作专门部署,要求地方志工作部门要加强修志督查,确保各级各部门对方志工作认识到位、力量到位、经费到位和设施到位,促进平昌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