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财务室日期:2017-03-29 15:08阅读量:840

 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

巴中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巴中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6]2号)于2016年1月2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巴委发〔20124号)的规定,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巴中市地方志办公室为市委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县级事业单位。

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地对中央、省、市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指导全市党史、地方志的资料征集、编纂、研究工作;

(三)负责市委地方党史和党领导巴中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的编写;

(四)指导市级部门和各县(区)党史部门,完成重要专题史编写,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市本级志的编纂、审定、出版;

(五)负责指导县(区)志、事业(部门)志编纂工作;承担市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指导市内各种年鉴的编纂工作。

(六)负责党史、方志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拍摄党史、方志题材影视作品,创作党史、方志题材文学作品,开辟革命胜迹、历史遗迹游览景点,组织党史、方志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党史、地方志理论研究和行业协会管理工作。主办相关学术刊物,组织党史、方志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负责党史、方志部门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八)负责全市地情资料收集编写、审读管理、出版发行工作,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

(九)负责建设管理巴中市史志馆,收集、整理、研究史志资料,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十)参与革命遗址保护建设、参与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旅游的规划鉴定工作。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6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4人,供给车辆1辆。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巴中市史志馆没有单列预算,党史地方志办机关年初统一编报预算。

三、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239.5万元,比2015 年减少1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9.7万元,无事业收入。

支出预算总额239.5万元,比2015 年减少10.2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9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7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38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14.7万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5.3万元,奖金2.4万元等。

(二)日常公用支出27.4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差旅费2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8万元,福利费1.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8.8万元等,医疗费0.2万元。

(四)项目支出107万元,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使用。其中:常规性项目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党史地方志专项工作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万元,较2015年预算总额减少2万元,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 (减少)1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1万元。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设备等购买;2016年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预算表

      表2-1.财政拨款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预算表

      2-2.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5.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4. 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表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