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条新政”扶持社会办医

来源:巴中日报日期:2015-06-29 09:27阅读量:835

    近日,我市出台财政政策、价格政策、医保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五条新政”,大力扶持社会办医。

财税政策:社会资本举办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购买服务,选择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医疗卫生支农、应急抢险救灾、对口支援等任务。价格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按规定报发展改革、卫生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医保政策:按程序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机构,通过签订协议进行服务和管理。土地政策:社会资本举办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合理安排用地需求。人才政策:将非公立医疗机构所需专业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总体规划,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引进各类人才的同等优惠政策,核定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促进医务人员流动和医疗技术交流。

据悉,近年来,我市共引进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巴中市中润实业有限公司等创建二级以上规模医疗机构5家,总投资20.5亿元,2017年前将相继投入使用,可新增床位数36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