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召开镇(街道)、村 (社区)志审查验收会议

来源: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日期:2022-11-24 09:02阅读量:1197

为进一步提升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相关规定,11月18日,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周彬主持召开镇(街道)、村(社区)志审查验收会议。

会上,县志办三级主任科员张小平对镇(街道)、村(社区)志审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县志办参与审查验收人员及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人员分别对审查验收情况进行发言;市委史志办方志工作科科长王胜到会指导。

周彬对镇(街道)、村(社区)志审查验收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观点正确。志稿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观点、立场,符合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民族、宗教、外事政策。二要资料真实。志稿所采用资料要全面系统、要素齐全,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做到存真求实,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志稿内容符合宪法和保密法、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要体例科学。志稿体例设置要科学,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逻辑清晰、排列有序、归属正确、题文相符,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四要内容全面。志稿在内容上横不断项,纵不断主线,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要充分体现本地域、本行业、本部门生动、鲜明的特色与风貌。五要记述明确。志稿在记述上要区界明确、时限清楚,寓事物、事件、人物、观点于记述之中。以事系人、人随事出,已故有重大影响的人物立传。六要行文准确。志稿行文要做到用语规范、用词准确、用法标准,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没有知识性和常识性错误,文体采用记述体。

白衣镇、驷马镇、江口街道办事处、云台镇、土兴镇分管领导、编纂人员及县志办全体干部职工近2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