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关于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

来源:史志网日期:2013-11-04 09:20阅读量:694

    

不断改进和加强服务群众工作 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取信于民

李刚主持

 

    近日,市委召开三届第83次常委会议,审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化新时期服务群众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晰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和加强服务群众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惠及群众、取信于民。市委书记李刚主持会议。

    市委副书记周喜安、何平,市委常委魏文通、罗冬灵、陈兴国、李映、侯中文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市政协主席李树海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更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题中之义。随着发展的进步和形势的变化,服务群众工作面临群众服务需求日益多元、服务质量要求日益提高、服务能力和作风急需加强等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与时俱进、主动适应、主动作为,把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新时期服务群众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服务群众工作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的重要“抓手”,立足履职,强化服务,不断改进和加强服务群众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惠及群众、取信于民。

    会议强调,面对新时期、新情况、新诉求,进一步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于我们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进一步深化对新时期服务群众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晰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分类量化,层层抓好落实。要创新服务群众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着力构建面向群众的基层便民服务网络。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试行机关干部编制下放到乡镇、社区,强化管理服务职能,夯实基层基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以扁平化为方向,扩大乡镇、村(社区)发展自主权,充分调动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服务机制,突出制度创新,加强督查督办,推进服务群众工作取得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全国、市政协副主席谷继礼及市政府秘书长王毅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