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巴中市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巴委发[2012]4号)的规定,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巴中市地方志办公室为市委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县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督促检查各地对中央、省、市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市党史、地方志的资料征集、编纂、研究工作;负责市委地方党史和党领导巴中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的编写。


(二)指导市级部门和各县(区)党史部门,完成重要专题史编写,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承担市本级志的编纂、审定、出版;负责指导县(区)志、事业(部门)志编纂工作;承担市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指导市内各种年鉴的编纂工作。


(四)负责党史、方志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拍摄党史、方志题材影视作品,创作党史、方志题材文学作品,开辟革命胜迹、历史遗迹游览景点,组织党史、方志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党史、地方志理论研究和行业协会管理工作。


  主办相关学术刊物,组织党史、方志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负责党史、方志部门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六)负责全市地情资料收集编写、审读管理、出版发行工作,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


(七)负责建设管理巴中市史志馆,收集、整理、研究史志资料,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八)参与革命遗址保护建设、参与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旅游的规划鉴定工作。


(九)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巴中市地方志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政务协调、文电处理、内务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查和报批,承担政务信息、对外宣传、目标管理、文书档案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要和保密,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等工作。(负责人:冉富   电话:5261343)


(二)党史工作科


履行党史研究、业务主管的基本职能,承担和组织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纪念活动、党史资料征编、党史咨询、党史遗址保护和场馆建设、红色旅游、党史题材作品编审出版、党史业务指导和党史学会管理、学术交流。(负责人:杨文佳  电话:5222079)


(三)方志工作科


负责方志资料征集、编纂、研究,方志业务指导,方志出版物的审查和方志学会管理、学术交流。(负责人:王胜  电话:5755380)


(四)地情信息科


负责地情信息的收集、整理、编纂和利用。(负责人:杨娟 电话:5282789)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巴中市地方志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9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包括在核定的编制内,其领导按市委规定配备。


  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一)设立巴中市史志馆(挂巴中市文献史料中心牌子) :负责全市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和史志资料征集、保管、研究、利用,为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巴中市地方志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文献史料科、保护利用科。


 (二)《巴中年鉴》编辑部 :主要负责《巴中年鉴》的资料征集、编纂、出版和发行工作,为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巴中市地方志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不变。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